各市、縣(市、區)科技局(委),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快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加快《浙江省科技創新“十三五”規劃》實施,推進高新技術企業建設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中心(以下簡稱“省級研發中心”),進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根據《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中心管理辦法》,決定開展2019年省級研發中心建設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我省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在其申報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三)擁有1項以上發明專利或4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四)已經批準建立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
(五)上一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銷售收入低于5000萬元的,不低于6%;
2.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不低于4%;
3.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不低于3%或1000萬元。
(六)近三年內累計轉化科技成果9項以上;
(七)有獨立的研發機構,研發機構專職工作人員不少于15人(軟件類企業30人),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不低于研發機構職工總數的60%;
(八)能保證落實省級研發中心建設、發展過程中所需資金,并具備科研開發、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實驗、試驗條件及基礎設施。科研用房500平方米以上,科研資產總額500萬元以上(軟件類企業100萬元以上);
(九)建立完整規范的技術創新管理體制,各項規章制度明確;
(十)近三年無環境污染事故、消防安全生產事故、偷稅漏稅和知識產權違法行為。
二、申報程序
(一)為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切實減輕申報企業負擔,申報工作統一通過“浙江科技大腦”官網(http://www.zjsti.gov.cn)進行,不需要提交紙質材料。請申報企業用政務網帳號選擇“法人登錄”,進入“辦事大廳”,選擇“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中心認定”,依次點擊“業務辦理”-“業務申報”-“企業申報”進行填報。
如申報企業無政務服務網賬號請先注冊,注冊成功后登錄申報系統。(注冊和登錄過程中遇有技術問題,可咨詢0571-87054113)
(二)各縣(市、區)科技局在網上做好申報材料初審工作,統一查詢出具申報企業的環境污染、消防安全生產、稅收和知識產權等無違法行為證明,統一通過“浙江科技大腦”提交設區市科技局審核。
(三)專職研發人員、研發場地、科研資產原值和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情況可以計算到2019年3月底,相關數據須在專項審計報告中體現;近三年無環境、安全、稅務和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是指2016年至申報前無上述行為。其他數據一律截止到2018年年底。
三、申報時間
請各設區市和義烏市、嘉善縣科技局(委)及時組織實地考察和專家評審等相關審核工作,于2019年9月25日前將擬建省級研發中心名單正式文件紙質材料上報到省科技廳高新處(杭州市環城西路33號浙江科技大樓505室),并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郵箱linzj@zjinfo.gov.cn。
附件:《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中心管理辦法》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201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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