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強化我市科技保險補貼資金激勵效應,充分發揮科技保險對科技型企業的風險補償和保障作用,進一步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根據《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科技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杭政辦函〔2023〕78號)、《關于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杭政函〔2024〕16號)要求,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度科技保險補助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內容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購買的研發類科技保險,每年按不超過年度實際保費的50%給予保費補助,單個企業最高50萬元。
二、申報條件
在杭州市內注冊登記并納稅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購買的于2024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生效的科技保險。
三、申報程序
1. 企業線上申報。企業通過杭州市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https://ypt.kj.hangzhou.gov.cn/)“杭州市科技保險補助”模塊在線填報。企業用戶點擊“法人登錄”,使用浙江政務服務網賬號登錄,無政務服務網賬號的請先注冊。登錄后根據系統設置的科技保險補助申請表填報內容并上傳企業相關資質證書、科技保險單、保險費發票、保險保費支付憑證等佐證材料,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完成填報。
2. 區縣審核。企業完成線上填報后,下載打印申報表,于承諾欄簽字并蓋企業章,與提交的全部佐證材料紙質版一式2份交屬地區、縣(市)科技局。區、縣(市)科技局對企業填報內容和上傳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在申報表區縣審核意見欄簽署審核意見并蓋章。蓋企業、區縣(市)科技局章的申報表原件送至市科技局資源配置與監督管理處。
四、申報時間
企業線上申報時間為即日起至12月8日24時,請各單位抓緊時間填報,系統關閉后將無法提交。區、縣(市)科技局審核時間截至12月10日18時。
五、有關要求
1. 申報企業要恪守科研誠信,對提供的申報資料和填報的統計數據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2. 請各區、縣(市)科技局及時通知所在地區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進行申報,并做好有關指導和服務工作。
六、聯系方式
1. 申報系統咨詢
系統技術支持 王 楠 85151402
2.業務咨詢
市科技局資配處 吳尚瑾 85255619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11月29日
附:
企業申報需上傳佐證材料清單
一、企業基本情況證明材料
1. 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證書
2.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3. 企業誠信證明
二、研發項目和保險相關材料
1. 科研項目立項材料
2. 研究開發活動相關材料
3. 科技保險保單
4. 科技保險保費發票
5. 科技保險保費支付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