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實施第三輪“5050計劃”打造一流人才生態區的實施意見》(杭高新〔2021〕3號)、《杭州高新區(濱江)第三輪“5050計劃”實施細則》、《關于進一步提升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高層次人才及團隊創新創業“5050計劃”的實施意見》(杭高新〔2023〕1號)及《關于印發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高層次人才及團隊創新創業“5050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現就“5050計劃”企業類別申報暨企業發展情況評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2024年10月底前已完成工商注冊的“5050計劃”入選企業。其中:已完成企業類別認定的,且對標企業類別認定標準沒有變化的,無須重新認定。
二、申報時間及辦法
符合條件的企業請在12月15日前按下述要求錄入“5050計劃”網站。
1、登陸https://www.5050plan.com,更新完善企業信息(“企業信息錄入”端口),然后進入“企業類別認定”端口,企業根據申報類別對應的相關標準(詳見系統)填寫《杭州高新區(濱江)“5050計劃”企業類別申報表》。
2、根據企業類別認定標準上傳相應的類別認定附件材料。
三、有關要求
企業類別確定結果是企業申請研發經費補助的重要依據,請各有關企業高度重視企業類別申報工作,落實專人負責,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相關材料;未參加企業類別申報的企業將無法申請“5050計劃”研發經費補助。
企業獲得投資機構投資
證明材料清單
1、企業被投資前,以及被投資股權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掃描件;
2、被創投機構投資的企業,需提供創投機構資質認定材料;被區內上市企業投資的企業,需提供上市企業對外投資公告;
3、企業與投資方(創投機構或區內上市企業)簽訂的投資協議的掃描件;
4、投資款到賬銀行對賬憑證及財務憑證掃描件;
5、企業在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備案的公司章程及歷次章程修正案掃描件;
6、企業與投資方共同出具的承諾書,承諾自創業發展資助資金到帳后的36個月內創投機構投資款不退出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