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經信局、財政局(寧波不發):
為深入實施數字經濟創新提質“一號發展工程”,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大規模設備更新以及消費品以舊換新的重要部署,以數字化轉型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加速推進規上工業企業數字化改造提質擴面,為全省規上工業企業邁向更深層次數字化轉型奠定堅實基礎,現就組織2025年度生產制造方式轉型(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示范項目計劃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行動方案》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浙江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行動方案》要求,聚焦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推進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發展,為建設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和數字經濟強省注入強勁動力。
生產制造方式轉型(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示范項目(以下簡稱“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示范項目”),通過“因素法+項目清單”方式,建立省級重點制造業數字化轉型項目庫,并以項目庫清單作為省級資金分配的主要依據。
二、支持方向
(一)重點領域
1.聚焦“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和重點細分行業,推動集群數字化智能化升級,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支持上下游企業協同開展數字化改造,促進資源在線化、生產柔性化、產業鏈協同化,提升產業集群綜合競爭力。
2.支持企業圍繞典型場景實施軟硬件一體化改造,推動生產設備和信息系統全面互聯互通,優化業務流程,開展數字化集成應用創新,建設一批數字化轉型標桿企業或數字領航企業。
(二)支持內容
1.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應用。企業內部物聯網、IOT網絡與裝備、生產線、車間等融合改造;圍繞研發設計、生產制造、檢測監測、倉儲物流、運營管理等各領域各環節實施的創新應用;數字孿生技術和虛擬仿真技術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環節的應用等。
2.核心業務數字化。CAD、CAE、PLM等研發和產品業務系統;自主可控的可編程邏輯控制器(PLC)/分布式控制系統(DCS)/數據采集與監視控制系統(SCADA)等工業控制設備;MES、APS、EMS、QM等生產業務系統;ERP、SCM、OA、CRM等管理業務系統;企業數據治理、產品主數據管理和數據中臺等平臺的建設應用。
3.“AI+制造”場景創新應用。行業垂直大模型的數據標注、語料庫建設和行業垂直領域的示范應用;人工智能在研發設計、檢驗檢測、生產排程、供應鏈協同、服務化延伸等環節的創新應用和智能決策系統等。
三、申報條件
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示范項目由各市、縣(市、區)經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申報。各地經信部門要切實指導企業做好項目申報工作,鼓勵企業自主填寫相關資料,不要輕信第三方中介機構不參與項目實際改造僅提供申報服務并按對賭協議進行分成的行為。
(一)申報要求
1.按照閉環管理的要求,由各地經信部門統籌協調申報工作。各地經信部門強化項目清單管理,將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項目上,結合本地實際組織遴選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
2.各地經信部門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編制《浙江省省級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示范項目入庫申請報告(2025年)》(附件2),明確項目實施計劃、投資安排、實施成效,突出典型示范意義。
3.各地經信部門要做好企業申報資料審核工作,并填報《浙江省2025年度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示范項目清單》(附件1),工業大縣(市、區)申報數量不超過7個,其他縣(市、區)不超過5個。縣(市)和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臨安區、富陽區、洞頭區、柯橋區、上虞區直接行文報送省經信廳,其他市轄區通過所在設區市報送。負責直接受理資金申報材料的主管部門,承擔資金申報審核、資金使用監督的直接責任。
(二)項目要求
1.項目實施成效好、行業示范帶動性大,能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或同類企業共同提升發展,單個項目總投資(不含土地支出、廠房和基建投資,下同)不低于500萬元(軟件投入比例不低于項目總投資的30%),其中歷史經典產業和山區26縣、海島偏遠縣(包括山區海島調出縣)單個項目總投資不低于250萬元(軟件投入比例標準不變)。
2.項目為軟硬一體化的數字化改造項目(可包含數字化和綠色化協同改造項目),投入主要包括數字化設備投入和軟件投入。數字化設備投入主要包括智能傳感器、控制器、儀器儀表、顯示終端、讀碼設備或視覺識別設備、數據采集等物聯網設備;計算機、集線器、路由器、交換機、服務器、儲存器、調制解調器、工業防火墻、安全防護設備等信息化設備;焊接、噴涂、搬運、裝配等工業機器人;智能檢測與裝配裝備、倉儲物流設備等投入,鼓勵采用首臺(套)設備。軟件投入包括工業控制系統、信息系統軟件、設備嵌入軟件,以及提供數字化系統應用集成的定制開發軟件和相關技術服務投入,以及云服務投入,重點支持采用自主可控工業軟件的系統,鼓勵采用首版次軟件。
3.項目可為新建項目或在建項目(在建項目原則上要求完成進度不超過50%),并須在2025年底前完成。已獲得超長期特別國債或工信部、省級工信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四、工作程序及政策支持
(一)項目組織
各地經信部門組織企業登錄浙江省企業之家網(浙江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https://zj87.jxt.zj.gov.cn/)“浙企辦”欄目進行申報,審核企業材料(地方經信部門審核賬號另行發放),會同或商同級財政部門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將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示范項目清單一式一份、省級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示范項目入庫申請報告一式三份報送省經信廳,電子版(PDF及Word格式)發送至材料接收人。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資金合法合規使用,以及項目實施進度、實施效果承擔直接主體責任。
(二)項目入庫
省經信廳按照申報通知要求,組織對企業申報方案的前置手續、建設內容、軟硬件比例等進行核查,符合申報條件的納入專家評審范圍。
省經信廳組織專家對項目清單進行評審,按照專家評審意見,商省財政廳確定入圍項目清單后納入省級項目庫管理,并印發項目庫清單。
(三)實施激勵
入圍項目分ABC三檔測算項目的補助金額,省級補助資金將綜合考量入圍省級項目庫的項目數量、總體技術水平、投資規模、示范帶動作用等因素,按因素法切塊下達市、縣(市、區),單個縣(市、區)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市本級的補助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按“因素法+項目清單”方式下達市、縣(市、區)的省級補助資金,由各地統籌用于支持符合省級相關項目申報條件的項目,支持的項目原則上參照同年度省級項目庫入庫申報標準,優先支持納入省級項目庫的項目(項目實施企業)。各市、縣(市、區)最終形成支持項目清單,在規定時間內報省經信廳、省財政廳備案。省級主管部門后續將對各市縣績效目標進行監測、核查和追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項目庫管理。項目按照省級統籌指導、屬地具體管理的方式進行管理。市、縣(市、區)經信局、財政局依據《省工業與信息化發展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省級工業與信息化領域財政專項資金“二維分配法”工作指南》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抓好具體落實工作,負責審核項目的真實性和合規性,對項目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和驗收。(二)健全聯動機制。有關市、縣(市、區)應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管理,加快資金執行,應自接到省級資金下達文件30日內提出資金的使用分配方案。鼓勵各地加強融資支持力度,計劃內項目列入省級融資暢通工程支持對象,幫助項目實施企業對接金融機構爭取項目貸款,并享受相關貸款利率優惠政策。(三)優化項目服務。入圍項目庫清單的重點項目由省、市、縣聯動開展項目精準服務,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推進項目早啟動、早完工、早賦能。(四)加強考核評價。省經信廳會同省財政廳按職責對列入年度實施計劃的項目開展指導、監督和績效管理工作。對各市縣推進項目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對工作推進不力、目標不達預期、未落實承諾政策措施的市縣,將對申報資格進行限制。
申報咨詢:
艾志成 0571-87056459
周 挺 0571-87052861、13588431011(浙政釘同號)
材料郵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體育場路479號省行政中心8號樓;聯系人,包從開0571-87058092。
省財政廳經建處:阮俠波,聯系電話:0571-87058450。
附件:
1.浙江省2025年度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示范項目清單
2.浙江省省級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示范項目入庫申
請報告(2025年)
3.數字化轉型設備(軟件)納入的補助清單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浙江省財政廳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