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質量標準和知識產權強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市、縣(市、區)質量標準和知識產權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省委“三支隊伍”建設部署和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要求,加快打造知識產權人才高地,有力支撐高水平創新型人才隊伍和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現就深入知識產權人才集聚行動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浙江重要講話和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指示論述精神,堅持黨管人才、政治引領,堅持需求導向、質效并重,堅持系統謀劃、適度超前,堅持開放包容、以人為本,著力完善知識產權人才培養體系,優化知識產權人才發展環境,激發知識產權人才創新活力,全面提升知識產權人才隊伍整體水平,有力支撐高水平創新型人才隊伍和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為勇當先行者、譜寫新篇章貢獻力量。
通過實施知識產權人才集聚行動,推動知識產權人才規模不斷擴大、結構不斷優化、能力不斷提升。力爭到2024年底,知識產權人才總數達8.6萬人,其中知識產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達9000人,中高級知識產權師達900人,建成省級以上知識產權培訓基地8家。到2027年底,知識產權人才總數達12萬人,其中知識產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達10000人,中高級知識產權師達1200人,建成省級以上知識產權培訓基地15家。
二、主要任務
聚焦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關鍵環節和重點任務,著力打好“416”組合拳,圍繞體系、能級、素質、活力等“四個提升”實施16項舉措,推進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基礎更實、結構更優、能力更強,加快形成知識產權人才高地。
(一)突出體系提升,加強知識產權人才工作統籌謀劃
1.建立一體化機制。推動知識產權人才工作作為全省人才工作和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重要內容,制定年度推進計劃,分解落實重點任務,形成省市縣齊抓共推的工作格局。
2.推行差異化舉措。編制知識產權人才分類目錄和認定標準,根據知識產權保護、運用、服務、國際化、基礎、戰略研究等不同類別人才,逐步建立分級分類培養舉措。
3.打造多元化載體。聚焦人才涵養、能力提升、活力激發,創新實施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知識產權培訓基地、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網點、“百場萬企”培訓、高層次人才海外培養、知識產權軟科學研究計劃等系列載體。
(二)突出能級提升,加強知識產權重點人才培育
4.加強知識產權基礎人才培育。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校申報知識產權碩士專業學位點,鼓勵本科院校設立知識產權本科專業、二級學院,開設知識產權第二學位、知識產權微專業等課程。鼓勵高職院校設立知識產權專業。完善理工科學生輔修知識產權專業機制,培養多門類、多學科融合的知識產權綜合人才和實務人才。鼓勵高校與企業、研究機構、服務機構加強合作,通過定向委培、繼續教育和設立實訓基地等方式,加強產教融合“訂單式”培養。
5.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人才培育。推進專利行政裁決規范化建設,推動各地配強知識產權行政保護人員。深化“強隊礪劍”工程,加強基層知識產權執法辦案專職隊伍建設。推進知識產權技術調查官建設,完善知識產權技術調查官名錄庫。做強國家級知識產權快保護平臺,壯大專利預審員隊伍。加強專利、商標、商業秘密、地理標志等預警分析、侵權鑒定、仲裁和調解等專業人才隊伍力量。
6.加強知識產權運用人才培育。將知識產權運用人才建設作為實施專利轉化“金種子”計劃、高價值專利培育基地、專利導航服務基地、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等工作的重要內容。探索推行企業知識產權總監制度,推動創新型企業通過專兼結合的方式建強知識產權運用人才隊伍。
7.加強知識產權服務人才培育。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培育,打造一批國家級、省級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利用專利代理師考試杭州考點優勢,建立參考人員跟蹤對接機制,引導更多專利代理師落戶浙江。加強數據知識產權經紀人等新興領域人才培養。推進知識產權“一站式”公共服務平臺和基層商標品牌指導服務站建設擴面提質,完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布局,建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
8.加強知識產權戰略研究人才儲備。支持地方政府部門、企業、高校院所等組建知識產權專家隊伍,形成多層次、多樣化的知識產權智庫體系。滾動實施知識產權軟科學研究計劃,加強重大前沿理論問題研究。
9.加強知識產權國際化人才培育。依托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高校知識產權學院等平臺,加強涉外知識產權人才的柔性引進和培養使用。實施高層次人才海外培養項目,定期遴選人才赴境外深度學習。探索舉辦高端知識產權交流活動,支持高校搭建知識產權國際學術交流載體。加強與知識產權國際組織的交流,爭取知識產權國際組織在我省落地分支機構或者合作機構。爭取國家知識產權局支持,探索開展外國人參加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和外國專利代理機構在華設立常駐代表機構試點。
(三)突出素質提升,加強知識產權人才教育培訓
10.完善培訓載體。建強國家級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布局建設一批省級知識產權培訓基地。鼓勵各地建設形式多樣的知識產權培訓體系,因地制宜開展知識產權培訓。
11.優化培訓方式。加強分級分類培訓。每年開展“百場萬企”培訓活動,實現重點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培訓全覆蓋,并探索開展重點企業高管知識產權輪訓。建立面向職能部門和公共服務機構知識產權保護人員的定期輪訓機制,有序開展行政機關初次實施行政處罰、行政裁決公務人員的崗前培訓工作。加強知識產權服務人才培訓。推動知識產權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教學內容,舉辦黨政領導干部知識產權培訓班。
12.拓展培訓廣度。做優“浙江知識產權在線”等網絡培訓平臺,集聚省內外網絡培訓資源,建立開放共享的在線學習庫,推進“問需式”“點單式”網絡培訓。
(四)突出活力提升,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關懷激勵
13.優化人才引進機制。編制知識產權高層次緊缺人才引進目錄清單,探索建立人才引進制度,拓展知識產權人才引進渠道。以項目引才、產業聚才、核心人才帶動引才等多種方式吸引高端人才和創新團隊。采取咨詢、講學、聘任制、簽約制、項目合作制等多種形式,柔性引進高層次知識產權人才。
14.優化人才評價機制。鼓勵服務機構、企業等知識產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知識產權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符合條件的參加高級知識產權師、正高級知識產權師職稱評審。建立專利代理師資格與知識產權師專業技術資格銜接通道。引導高校、科研機構在職稱評價與崗位考核中注重知識產權工作實績。
15.優化人才激勵機制。加強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動態調控,對有高層次人才或急需緊缺人才聘用且常設崗位無空缺的,可按規定報批設置特設崗位,不受常設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引導各地實施專利代理師、知識產權師等入行激勵和高端服務人才引進專項政策。
16.優化政策銜接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納入省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銜接機制,推動將知識產權人才納入全省服務業人才隊伍建設序列。創新服務費入股、服務費+提成等知識產權收益分配方式,提升知識產權人才勞動報酬水平。
三、組織保障
加強組織領導,發揮知識產權強省建設議事協調機制作用,集成各成員單位職能優勢,凝聚知識產權人才工作合力。推動各市、縣(市、區)把實施知識產權人才聚集行動納入本地區人才工作體系一體推進。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層次、全社會共同投入的知識產權人才投入體系,更好保障知識產權人才事業發展需要。在省級市場監管和知識產權專項資金中細化知識產權人才相關分配因素,進一步加強對知識產權人才工作的資金保障。鼓勵市縣加大知識產權人才工作資金投入。加強知識產權人才工作評價,激勵比學趕超、爭先創優。廣泛宣傳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的典型經驗、創新做法,講好知識產權人才和事業互相成就的生動故事,營造全社會關心人才、愛護人才、支持人才的良好氛圍。
浙江省質量標準和知識產權強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