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經信局,廳機關有關處室、各派出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雙隨機”抽查監管的意見》(浙政辦發〔2016〕93號),以及《浙江省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五版)》和《2023年度省級部門聯合隨機抽查計劃》等要求,現就2023年全省經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標和任務
(一)落實監管任務。按照清單和計劃安排,細化抽查任務和步驟,完成信用規則設置、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抽取、任務分發等操作,確保檢查事項覆蓋率100%、應用信用規則率100%、到期任務完成率100%。
(二)開展現場檢查。通過“浙政釘·掌上執法”系統錄入檢查結果,依法依規做好結果公示,確保掌上執法應用率100%,檢查公示率100%。
(三)加強聯合檢查。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推動同級部門之間、不同層級部門之間聯合隨機抽查工作順利開展,確保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聯合隨機抽查計劃任務,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比例達到20%以上。認真落實“綜合查一次”制度,凝聚執法合力,強化執法責任,提高執法效能。
二、有關要求
各市、縣(市、區)經信局要對本地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情況進行跟蹤研判,分析存在問題并采取措施加以完善。廳機關各執法業務處室要結合法律法規修訂及相關業務規則變化情況,動態調整、及時維護隨機抽查事項和檢查實施清單,同時結合相關考核指標,加強數據監測分析,按計劃有序推進,確保高效高質量完成各項任務。
聯系人:張磊,0571-87055024。
附件:1.2023年全省經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事項清單.wps